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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校级成果转化专项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落实一流科技服务实施计划,积极实施社会服务“1111”工程,根据《淮阴工学院协同共建与成果转化专项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淮工院〔201775),现组织2018年度校成果转化专项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2017年度理工类横向到账经费30万元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有长期合作、较稳定的项目研究团队;

3)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成果转化前景;

4)已申请或获得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的发明专利,已在企业实施的项目优先资助。

二、项目类别

1成果转化专项基金项目根据成果转化的前景确定,分为重大、良好二类,具有重大转化前景的项目资助额度为项目经费的8%,良好转化前景的为6%,两类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

2科技产业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科技水平及预期效益进行评价后择优资助。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申报项目需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查和推荐

二级学院要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所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评审、排序后填写汇总表,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三)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

2、相关附件或证明材料:横向项目合同;2017年度到款证明;已取得的前期成果证明材料;

3、学院审核、推荐汇总表1份(加盖公章),不接受个人递送申报材料。

(四)其他事项:

截止时间:20181120

联系地址:科技产业处技术转移中心(翔宇楼221

人:智晓旻胡智惠

联系电话:83559162 (内线:58162

 

                 科技产业

                          2018年11月1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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