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加强校级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成效,根据关于印发《淮阴工学院协同共建与成果转化专项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工院〔2017〕75号)文件相关要求,拟对2017年度立项的校级成果转化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项目执行进度、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成果及效益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个人自查方式进行。
2017年度立项的所有成果转化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进行认真自查并认真填报“淮阴工学院校级成果转化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自查表”(附件1),其中,相关成果及效益情况附证明材料。
三、相关要求
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至科技产业处技术转移中心(翔宇楼221)智晓旻处,截至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
联系电话:83559162
科技产业处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