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91号)的精神,参照《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提名责任专家(单位)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提名单位还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19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内容和结果报提名专家(单位),由提名责任专家(单位)将公示情况上传至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平台提名系统。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2019年8月17-24日)以实名方式书面向科技处反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并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提供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帅
联系电话:0517-83591025 13952382324
联系地址: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
邮编:223003
科学技术处
2019年8月17日
附件:《项目概况及完成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