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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丨淮阴工学院积极推进科研评价改革

淮阴工学院认真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以及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落实“破五唯”要求,重构科研评价体系,按照分类评价、注重实效原则,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建立教师岗位分类评价体系,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建立与岗位特点、学科特色和研究性质相适应的评价指标,重点考核科研人员的专业性、创新性、履职绩效、创新成果和实际贡献。对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人员实行差别化评价,修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条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的教师,实行分类评价,完善教师系列、实验师系列、艺术学科教师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等5种类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条件。

对于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又细分成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和社会服务型等四类。其中,对教学为主型的评审主要面向承担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教师以及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着重考察其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实绩,将优秀教学案例、教材编写等纳入评价指标;对科研为主型岗位教师,侧重考察其学术能力、创新质量和贡献;对社会服务型岗位教师,侧重考察其在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决策、科学普及等方面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

实行科创平台分类评价体系,深化平台科教结合

依托学科专业,处理好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之间的关系,强化内涵式发展,形成国家、省、市、校4级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对国家工程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哲社研究基地/智库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进行分层建设、分类评价。完善平台分类评价激励机制,增强平台汇聚高端人才、承接重大项目、产出原创成果的能力,推动科教资源共享,仪器设备开放共用。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协同合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打造旗舰式科研创新平台,提升服务地方能力。

突出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催生优质科研成果

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形成分类评价、代表性成果评价、同行专家评价等多维评价机制,修订《淮阴工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淮阴工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不将论文数、专利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更加关注论文、项目、奖项等的质量,突出科研成果质量导向和对社会、经济的推动作用和贡献。

对于基础类研究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制订《淮阴工学院教学科研论文认定办法(试行)》文件,建立代表性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和同行专家评价机制。按照分类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科研论文成果评价和认定。将论文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对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实际效果作为评价重点。对于应用技术类成果,制订《淮阴工学院专利管理办法》文件,突出专利质量评价,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对拟申请专利技术的创新性、可市场性等进行申请前评估,切实提升专利申请质量,促进成果转化运用。

完善校政企合作项目分类立项评审机制,服务地方企业发展

积极对接苏北城市各县区,实施校城融合“1111”工程,建立健全政学企合作机制,全面推进校城融合高质量发展。由政府牵头设立校政企合作项目,解决地方企业实际需求,服务地方产业发展需求。根据需求内容,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三类立项。技术开发项目着重评价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关键部件等的创新性、成熟度;技术服务项目主要评价已有技术的推广服务的效果;技术咨询项目主要评价提供企业的咨询、规划服务的质量等。

完善常态化对接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随时召开校企交流会、定期召开校政联席会、每年召开校城融合发展大会”的三会机制。积极完善合作共建工作机制,出台《淮阴工学院协同共建工作管理办法》,在OA系统建立协同共建内容立项及督办流程,推动校城融合走深走实,显著提升服务地方成效。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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