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技术交易增值税减免操作指南:
※注意:请各用户单位仔细阅读流程操作,全部操作均在网上完成,办理全程不见面!政务网注册和合同登记平台注册分别是两个系统,请分别记好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另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用户不要申请增值税业务,专用发票不能享受增值税减免!
1、浏览器及网址:请检查电脑浏览器及版本,平台运行需要谷歌浏览器,版本要求40及以上版本。用户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www.jszwfw.gov.cn/进入江苏政务服务网。已注册过政务网的用户,直接用用户名密码登录;未注册过政务网用户,点击【注册】完成政务网注册后再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首页右侧【综合服务旗舰店】—【江苏科技厅旗舰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跳转至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平台页面。
2、合同平台老用户登录:进入【认证信息填写】—【已有账号企业】,其中【合同登记识别号】填原先在省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上的用户名,【密码】填原先在省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上的密码,点击【认证】,按照系统提示补充完善用户信息,并根据自身的归属地重新选择合同登记机构(高校用户请选择登记机构省教育厅)。完善后点击【提交】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用户可通过原先合同平台的用户名与密码进入系统。
3、合同平台新用户注册:点击页面上方【这里】完成新用户注册,选择服务对象为【卖方】,二级菜单包含【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用户按照类型不同进行选择。按要求设定用户名与登录密码,用户名、密码等数据校验准确后,点击【注册】,即可注册成功。注册成功后,用户需按照系统要求录入数据,其中输入框后有“*”的必填。录入完毕后点击【提交】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用户可通过注册时录入的用户名与密码点击【企业登录】进入系统。
4、合同登记:登录成功后,点击【我是卖方】—【合同录入】,按照提示输入合同详细信息,标“*”项为必填项。详细信息包含:合同信息、买方信息、卖方信息及合同文本上传,注意合同文本要求上传“签字盖章后合同原件的彩色PDF扫描件”,录入完毕后点击【提交】,等待登记。点击【合同管理】—【合同登记查询】,合同会显示【已提交待登记】状态。当合同显示【驳回】状态时,用户可查看驳回原因,根据驳回原因修改合同信息,重新提交等待登记。当合同通过登记后会呈现绿色【已登记】状态,查看合同文本扫描件会显示有登记编号和“江苏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水印。
5、增值税业务申请:当申报合同显示【已登记】状态后,用户登录系统点击【我是卖方】—【业务申请】—【增值税业务】,点击【业务申请】按钮,可显示全部用户申报的处于【已登记】状态且尚未办理过免税业务的合同。勾选需要申报增值税业务的合同,点击【生成申请单】—【提交申请】后,申请单处于增值税【已提交待受理】状态,可单独一份合同或多份合同一起进行申请。
6、上传承诺书:申请单通过受理后,点击【我是卖方】—【业务申请】—【增值税业务】,申请单在增值税业务列表中会处于【已受理待审批】状态。选中申请单,点击承诺书中的【生成】按钮,在线生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单位承诺书》,用户下载打印后线下盖章扫描成PDF文件,再点击【上传】按钮,上传盖章后的承诺书扫描件。上传完毕后等待审批。
7、打印认定表单:申请单通过审批后,点击【我是卖方】—【业务申请】—【增值税业务】,申请单在增值税业务列表中会处于【已审批】状态。5个工作日后用户选择状态为【已审批】的单号,点击【认定清单】按钮可以生成《技术合同申请认定表和认定清单》(“江苏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电子签章和水印完整视为有效),企业自行下载并打印即可。
8、发票申报:在平台上显示【已登记】状态的合同,用户每开一笔增值税发票均必须到平台系统中进行发票申报。点击【我是卖方】—【合同管理】—【合同登记管理】—选择相应的合同点击【发票明细】—【添加】,在弹出窗口中录入发票号码、发票金额、开票日期等信息并上传发票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