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淮安市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淮科〔2017〕117号)精神,即日起对参加淮安市重点实验室评估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83559015(内线58015)
邮箱:zhangping@hyit.edu.cn
附件:
1、淮安市生物转化与生物制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评估材料
2、淮安市数字化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评估材料
3、淮安市物联网技术及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评估材料
4、淮安市信息化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评估材料
科技产业处